各院(系)、民族预科班:
按照西安市相关文件规定,为做好我校2023级本科新生落户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原户口在陕西省内(不含西安市)
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(复印在A4纸同一面),复印件上用铅笔注明身高、血型、籍贯地信息(具体到县区、村社)。
二、原户口在陕西省外
1. 有户口迁移证:提供本人户口迁移证原件,迁移证原件上需用铅笔注明身高、血型。如迁移证上原籍贯所在地不够精确,请注明原籍贯地信息(具体到县区、村镇社区);
2. 无户口迁移证(跨省通办):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(复印在A4纸同一面),复印件上用铅笔注明身高、血型、籍贯地信息(具体到县区、村社)。
三、材料报送
请准备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,按要求提供户口迁移相关材料,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《2023级本科新生落户登记表》(见附件),于9月15日下午5:00前将电子版、纸质版(盖章)报送至所属校区保卫处。
北校区:落户于北校区(未央区尚苑路1号)新生以学院为单位同步报送证件照电子版(文件夹命名:XX学院,照片命名:学院+学生姓名);
报送地点:北校区北辰楼保卫处207办公室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61105277
电子版发送邮箱:bwczxy@chd.edu.cn
南校区:
报送地点:南校区北院教学区教学主楼一层123办公室
联系人:高老师
联系电话:82334285
电子版发送邮箱:1025599326@qq.com
温馨提示:
1、新生入学时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,西安市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;
2、已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同学,户口已经从原户籍地迁出,请及时落户,如临时决定不落户,需将户口迁回原籍;
3、更多户口问题咨询,请关注“平安长大”微信公众号。
保卫处
2023年8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