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西安市公安局户口迁移有关规定,高校新生入学时,可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是否将户籍迁移至学校集体户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落户所需材料
1.原户口在陕西省内(不含西安市)的学生,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(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),复印件上用铅笔注明身高、血型、籍贯地信息(具体到县区、村社);
2.原户口在陕西省外的学生,需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本人户口迁移证,迁移证原件上用铅笔注明身高、血型。如迁移证上原籍贯所在地不够精确,请注明原籍贯地信息(具体到县区、村镇社区)。
二、户口迁移地址
办理户口迁移证时,请根据入学后实际住宿校区填写在我校的落户地址。
1.宿舍在南校区北院、西院的新生,落户在雁塔区小寨路派出所,地址为: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33号长安大学;
2.宿舍在南校区东院的新生,落户在雁塔区育才路派出所,地址为: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北路南段4号B区公寓2013号;
3.宿舍在北校区(渭水校区)的新生,落户在未央区汉城派出所,地址为: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尚苑路1号。
三、温馨提示
1.已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学生,户口已经从原籍迁出,如临时决定不落户,需尽快将户口迁回原籍;
2.如决定将户口迁移至学校集体户,请保管好落户所需材料,具体落户流程请在开学后关注学校信息门户或“平安长大”微信公众号等待进一步通知;
3.西安市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(除西安市本地高校毕业生的学校集体户以外);
4.更多户籍问题咨询,请关注“平安长大”微信公众号。
保 卫 处
2023年7月3日